基础教育各单位:
为保障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青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我处组织协调,各单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学校办法,请各单位认真实行。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师范生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渠道,理解教师的职责,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条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作为青海师范大学及国内多所师范类高校的教育实习基地,为保障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工作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工作的承接。根据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相关协议,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课程教学中心负责承接青海师范大学及其它国内高等师范院校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工作。
第四条 教育见习与教育实习工作的联系。由各高校教务处与我校课程教学中心对接,提前一个月提供汇总好的见习、实习计划。我校根据教学工作进度,统一安排见习生、实习生进点。研究生实习工作,由高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与我校课程教学中心联系。
第五条 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见习、实习计划,我校课程教学中心安排有教学经验与班级管理经验的学科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指导教师。
第六条 派出高校需指派带队教师全天候在岗监督见习生纪律。
第七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实习生守则》的内容如下:
1.遵守教育实习的一切规定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2.按规定日期和手续将课堂教学的教案、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教育调查计划送请指导教师审阅。
3.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4.自重自律,衣着得体,举止文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礼貌待人,注意言行举止和作风修养。
5.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纪律,遇有特殊情况需持确切证明请假。请假1—2天者须经指导教师审批,并报我校课程教学中心备案;请假3—7天者,须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报我校课程教学中心备案。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1/4者,取消教育实习资格。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我校。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实习成绩降低一等。
6.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借东西要及时归还,损坏东西应赔偿,借还手续要清楚。
第三章 教育见习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为高校师范生提供现场见习,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听课;
2.批阅学生作业;
3.参与班级日常管理;
4.进行教学备课活动;
5.参与课后教研交流活动。
第九条 通过教育见习,师范生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了解见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了解不同层次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
3.了解课堂教学过程;
4.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提高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5.熟悉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逻辑和体系结构;
6.了解班级指导、课程育人、活动育人的过程与方法;
7.提高应用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8.体验教师角色,引导和强化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
第十条 见习生在我校见习期间,需服从我校课程教学中心的管理,遵守《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见习管理要求》《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见习纪律要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第四章 教育实习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的内容应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实习。为培养教学工作能力,实习生尽可能实习本专业各类课程。本科生以实习高中课程为主,少数专业因中学周学时偏少或高中无相应课程者,可实习初中课程。实习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认真试教。每个实习生备课教案不少于4节;课堂教学模拟不少于3节,课堂教学不少于4节;校内外听课各不少于10节。学生编写的教案,在上课前两天送我校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教案一经批准,实习生一般不得自行修改或变动。每一实习生在授课后应举行评议会。未评议的课,各实习生也应主动征求原任课教师及听课者的意见,以求不断改进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程的类型,力求多样,以增加锻炼的机会。
第十三条 班主任工作实习。在班主任指导教师的安排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学会教书育人。其主要内容为:
1.听取原班主任工作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
2.根据原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审批后执行。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做好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处理好班内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 4.要求每位实习生走访一次优秀班主任;制定一份班主任工作计划;设计一项班级课外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五章 教育实习的评价办法
第十四条 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如下:
1.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肯干,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期间,虚心向我校指导教师学习。具备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
2.深入钻研教学课标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初步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注意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在教师的指导下,大胆进行教改试验,教学效果良好,受到我校师生的好评。 3.经常深入了解学生,辅导学生,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班主任工作实习中成绩突出。
4.为人师表,尊重指导教师,团结同学,虚心求教,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我校的规章制度。
5.教育实习成绩优秀。
第十五条 由于教育见习时间较短,优秀见习生的评选由各高校完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我校课程教学中心承担。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教育实习、见习管理办法
为落实青海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管理办法》,为作好师生教育见习与实习工作,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渠道,理解教师的职责,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需要开展教育见习、实习的单位,需持单位公函,与分管校长接洽,经校长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第二条 实习、见习的老师均要按照我校教师职业要求,规范自己的职业形象。实习、见习期间,出现以下违纪现象的:迟到、早退、旷工;不听指挥,不服从安排,不尊重指导教师或领导;怕苦怕累,不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在校期间有抽烟、喝酒等严重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对实习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向实习、见习老师所在院校提出取消其实习、见习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条 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四条 所有实习、见习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我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我校将按本校教职员工一样实施严格考勤。实习、见习期间,请假1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审批并报实习带队老师;请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教务处审批并报实习带队教师。
第五条 实习、见习老师的听课、跟班及其教研活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及规定进行。实习、见习老师跟随指导老师学习两周以后,按照实习进程,指导老师要有计划地安排实习老师上课,实习老师上的每堂课,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听课、指导。完成实习、见习工作后,要在教研组承担一节汇报课。
第六条 来校实习、见习老师要明确自身所担负的学习任务:
(一)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
(二)现代教育理念的学习(相关课改理念、课标、教材、教法与学法等);
(三)听课与评课(要有听课评课笔记)、备课与上课与批改作业、监考改卷等,见习老师只观摩听课,不安排上课。
(四)实习、见习班主任工作,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实习期间,实习、见习生应注意个人安全,如有意外发生后果自负,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实习、见习活动结束时,将由指导教师、教务处客观、公正地作实习鉴定。
第九条 实习教师如在学校就餐,请到总务办公室购买餐卡、充值,凭就餐卡就餐。
第十条 该管理条例解释权归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2023年10月26日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见习管理办法
教育见习与教育研习是师范生必修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旨在使师范生获得初步的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渠道,理解教师的职责,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感,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好前期准备。
我校是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师范生见习是我校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为实现师范大学人才培养目标,确保实践基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见习工作开展的具体步骤:
课程与教学中心制定见习方案
课程与教学中心安排见习指导教师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安排见习指导班主任
办公室安排见习办公地点、负责具体接待
办公室安排见习生与指导教师、指导班主任见面
见习生开展具体见习工作
课程与教学中心安排专业学科讲座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安排班主任讲座
年级组组织负责学生日常工作的考核及见习生教学设计的评选工作
课程与教学中心组织总结表彰大会
二、教育见习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见习阶段
1.内容:听学校介绍、了解情况,观摩示范课,随堂听课,备课,试讲。
2.要求;
(1)听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学校基本情况,特别是实施素质教育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在管理、教改、科研方面的经验和特色。
(2)听取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介绍和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介绍。
(3)听取指导教师介绍实习班级工作计划及学生思想、实习等情况。
(4)观摩实习学校教师3—5节示范课,随班听指导教师的课。
(5)熟悉班级情况,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备课、试讲。
(二)全面实习阶段
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
教学工作实习
1.实习内容:备课;上课;听课与评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
2.要求:
(1)实习课务:根据我校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实习生尽可能地施教所学专业学科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课。每个学生课堂教学时数要本着要充分锻炼提高自已目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以多上课为宜。原则上要求讲授新课10节以上(不包括重复课),其中6节独立课(不需要教师指导,独立写出教案上课),特殊专业除外。
(2)备课:
A、实习生应在指导教师和原任教师指导下,认真细致地钻研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任教课题及本单元内容在教学大纲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水平、思想状况、学习兴趣、方法和习惯,特别要了解与本课题的知识、技能教学直接相关的情况。
B、在掌握教材内容和了解学生学习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本堂课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手段及教学过程安排(含时间分配);并考虑教具的采用、制作,练习的内容和方式,板书的设计及演示程序,布置的作业等。
C、编制教案: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写出详细教案,要进行集体备课。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每节课上课前必须进行检查性预讲,同组实习生参加听课,并邀请原科任教师参加。预讲后由听课师生提出意见,实习生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送原任教师审阅批准后方能试教。
(3)上课:实习生应根据教材、教案的要求和试讲的经验,贯彻教学原则,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和实际水平,努力把课上好。为此必须做到:
A、认真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教学资源准备和精神准备)。
B、上课时要做好组织教学工作。努力以各种方式创造性地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保证课堂教学在紧张、严肃、生动、活泼的气氛中进行。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掌握时间。
C、上课时要注意态度的从容、大方、镇静,要用恰当姿势帮助说话。板书、板画要清楚,布局适当。应积极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演示教具和实验的操作要纯熟、准确、有效,在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实验时要十分注意安全。
D、实习生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注意教学语言的简洁、生动、明确、通俗易懂,杜绝方言,减少“语病”。板书要清楚、工整、无笔顺、笔画错误,不写错别字。
E、注意运用启发式教学和巩固性原则。实习生在讲课中应恰当的启发学生的思维活动,鼓励学生创造性的发挥,同时应随时使用适当方式帮助学生巩固知识,课堂提问要给学生回答问题的思考时间,对学生回答评价要中肯,指明正误及努力方向。
F、注意与原任教师和前后上课的实习同学搞好教学上的衔接工作。
(4)听课和评议:
A、实习生要虚心学习,经常听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或在同校实习的同学上课,做好听课笔记,总听课时数不少于20 节。
B、实习生在课后应主动、虚心地征求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意见,并重视实习对象的信息反馈,认真地做好自我分析和评议,并力求提高到理论高度上进行分析和评议。
C、指导教师要听实习生的课,对每一位实习生,应经常组织课后评议活动,运用教育理论评析上课情况,帮助实习生改进教学,提高水平。
D、坚持互相听课和评议制度。在备课、预讲上课等活动中,应该虚心向原科任教师学习,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特别是同一备课小组和同下一个班的实习生,必须集体备课,必须互相听课,互相评议,并认真做好听课和评议的记录。实习生互相听课和教学评议的情况将作为考察实习生态度和教学能力的依据之一。
(5)作业与辅导:
A、要精心选择并设计课内外作业,份量恰当,难度适当,完成作业的时间适度。要向学生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和书写规格要求。
B、布置和批改作业,要着眼于巩固学生知识、培养技能,尤应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和创造才能。
C、对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检查,认真批改,并分析研究学生完成本次作业的优缺点,做好作业讲评。
D、对作业中的疑难问题,要事先进行研究,得出正确的答案,必要时请指导教师把关。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要持慎重态度。注意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评语的书写要正确、规范。
E、辅导学生时要深入到班级中去,根据学生差异因材施教,做到有的放矢进行辅导,如给缺课和基础差的学生补课,给学有余力的学生适当增加内容等。
F、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自习课辅导、批改作业、评阅试卷等教学环节的工作。
班主任工作实习
1.实习内容:
进一步了解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熟悉班主任的具体职责;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学习运用教育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方式方法;培养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独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2.实习要求:
(1)每位实习生应进行至少为期一周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A、熟悉并掌握实习学校在班级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熟悉实习对象的日常行为规范。
B、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到学生中去,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参加诸如升旗、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自修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读报、编黑板报、文体活动、班队活动、检查教室日志、批改学生周记、进行家庭访问等。
C、重视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的能力,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班集体的主人。
(2)实习生应在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组织一次主题班会。
A、精心选择并确定班会的主题,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富有针对性和教育意义。
B、活动形式要多样,做到生动活泼。
C、事先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培养骨干,做好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准备。
D、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使班级的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E、主题班会后,实习生要及时收集信息反馈,认真总结,扩大教育效果。
3、班主任实习的工作步骤
①见习期间,认真学习原班主任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听取有关班级情况的介绍,了解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查阅有关学生学籍资料等,明确班主任工作的目标要求。
②了解、研究所实习的班级集体和全班学生。内容包括班级一般情况,男女学生身体健康和身心发展状况,德、智、体的基本表现情况,班级的传统和作风倾向,干部情况,发展趋向和当前突出的矛盾等。
③根据原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送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批准后执行。
④在实习班主任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原班主任汇报请示,共同研究,以做到相互配合,保证教育要求的一致。
⑤实习班主任工作期间,要记好工作日记,注意积累有关教育活动资料。
⑥做好班主任工作实习的评议与总结。
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实习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还应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也可进行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方面的实习,初步了解基础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学习学校教育教学后勤管理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养管理能力。
三、学校见习经费的管理:
1.管理原则
(1)见习经费实行“课程中心统筹、统计、制表;领导审核;财务支付”的管理办法。
(2)实事求是,专款专用。
(3)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4)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2.见习经费的使用范围:
(1)见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费;
(2)见习指导班主任的指导费;
(3)见习指导教师的讲座费用;
3.见习经费的使用办法与标准:
(1)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费=见习总费用扣除讲座费后根据平均数按指导次数发放;
(2)每位见习指导班主任的指导费:100元每次;
(3)每位见习指导教师的讲座费用:80元每次
说明:学科专业讲座由课程中心安排,班主任讲座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安排,见习讲座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
四、见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 全 制 度
为了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1.在每位学生实习前,班主任﹑带队老师对所有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到学校后对所有学生分成小组,确定小组长,组长为该组安全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及实习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心报告。
3.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4.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受疫情的影响我校采取封闭管理,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及实习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心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5.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安全。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二) 上 班 制 度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学校,有事须经实习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心准假后方可离开。
3、尊重实习学校教师,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
(三)考 勤 制 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严格考勤:即所在实习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心负责考勤。学校带队老师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带队老师、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3.实习学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学校领导同意。
四、寝 室 制 度
1.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2.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3.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要赔偿。
4.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5.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热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6.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7、休息日回家要办好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不得单独外出。
(五)成绩考核制度
优秀: 实习期间积极主动、好学,实习报告质量高,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
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日记和报告,达到实习计划要求, 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和报告,但质量一般
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有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未能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不能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六)奖 惩 条 例
1.如果实习学生在自己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该生实习成绩记录在考核中。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公开评出“优秀的实习学生”,并且按照30%的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2.在实习期间,部分优秀学生将参与学校工作的,协助老师搞好实习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管理人员“评优评先”将优先考虑,并且给予适当奖励。1.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 严格遵守见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见习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服从见习学校安排,虚心主动向他们请教和学习,选择合适的时间向他们请教、沟通、交流,处理好与见习学校各方面的关系,积极主动参加见习学校的各项活动。
4.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学校,擅自离岗按旷课处理。见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见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批准。
5.未经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和见习学校的允许,不得擅自调换见习工作岗位;
6.着装干净、整洁、大方,不得着奇装异服,着装标准要严格按照见习学校教师着装标准要求自己;不得染发、不披头散发,男生不得烫发和留长发;
7.妆容清新淡雅,不得化浓妆、烟熏妆等,不得佩戴美瞳,不留长指甲,不得穿过高的高跟鞋,不得佩戴夸张或繁琐复杂的饰品;
8.在见习学校不得吸烟,不得谈恋爱;
9.言行举止文明、端庄,与师生沟通注意用词和礼貌,谈吐应该得体、礼貌、谦虚,从各方面给中小学生(幼儿)做好表率;
10.师范生在教育见习中要以教师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11.教育见习期间,不得私自带领见习学校学生外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
12.未经见习学校同意,不得在见习学校组织各项课外活动,不得私自使用见习学校的教学设备及用品;
13.教育见习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联系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并及时向见习学校和学院报告;
14.见习结束时应清还公物,打扫环境卫生,主动向见习学校领导、指导教师告别;
15.在往返见习学校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交通、财产等安全;
16.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见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