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在宁各中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青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推动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引领带动各中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提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各中学按照《基础教育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2)《基础教育学校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见附件3)要求,部署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学校推荐。6月15日前,各中学组织开展本单位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遴选后择优报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处。申报教师可登陆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和借鉴2021年全国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优秀案例经验。
第三阶段,基教处推荐。基教处将按照省教育厅党建思政德育处活动方案分配的人数遴选推荐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省级展示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中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组织开展此次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强部署谋划,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中学要研制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业务指导作用,积极调动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层层组织开展、教师踊跃参加的良好局面。各中学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展示活动的指导;各中学电教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录制视频的技术支持;学校要整合资源,通过集体备课、教师磨课等措施帮助参与的教师提高展示水平。
(三)严格把关。各中学要完善活动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把政治关,突出专业性,坚持公益性,杜绝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活动。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各中学教研处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教师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中学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于5月12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电子版报送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处(270506185@qq.com)。
(二)请各中学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分别推荐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参与省级展示交流活动;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指导教师按要求准备报送材料,及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马伟,联系电话:0971-6315385
电子邮箱:270506185@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基础教育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
3.基础教育学校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方案
4.班主任信息汇总表
5.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
6.各校联系人信息汇总表